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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道德教育并不是空洞的说教,它是通过各种制度、法律来加以保障的。以教育制度为例,在《汉书》上就记载说:古代的圣王都把教化视为最重要的事,在国都设立太学,在乡镇设立乡间的学校,教民以“仁义礼智”的道理。所以虽然当时的刑罚很轻,但是人民因为有了良好的教育,都不会去违法乱纪。这是教育盛行、社会风气得以淳美的原因。
教育制度如此,选拔制度也是如此。中国从汉代开始就实行“举孝廉”的人才选拔机制,让地方官把一个地方有孝心的、有廉洁质量的孩子举荐出来,作为官吏的候补。为了保证地方官把真正具有孝廉质量的孩子举荐出来,还有一个制度加以保证,那就是“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评价一个官员的政绩,就是看他为国家推荐了多少德才兼备的人才。《汉书》上记载,汉武帝的时候就实行了“举孝廉”的人才选拔制度,还有很多推选贤良文学的制度。这样的制度一实行,“名臣辈出,文武并兴”,出现了很多德才兼备的人才,这就是“举孝廉”的效果。
《晋书》上也记载着一些故事,告诉我们,古人通过“举孝廉”选拔出来的人才确实是德才兼备,为官非常的清廉,吴隐之就是其中之一。
吴隐之是濮阳人,早年的时候父亲过世了,他侍奉母亲非常的孝敬、恭谨,对母亲特别和颜悦色。后来母亲过世,吴隐之怀念母亲,守孝之时,因为悲伤过度差点丧失了性命。他的邻居是韩康伯家,韩康伯的母亲是一位贤明的、有德行的妇人。她每一次听到吴隐之哭泣的时候,如果在吃饭就放下碗筷,如果在织布就放下梭子,和他一同悲泣,这样一直到吴隐之服满丧期。韩康伯的母亲对韩康伯说:“你以后如果当了官,应该举荐像吴隐之这样有孝顺之心的人。”
后来韩康伯果然当了官,而且是到吏部去做官,他就推荐了吴隐之。吴隐之因而成为一位清廉官吏,被封为龙骧将军和广州刺史。他到广州上任的时候,广州的北边有一处水叫“贪泉”。父老乡亲都传说,一旦饮了这个泉水里的水,就会使清廉的人变成贪官污吏。吴隐之到了广州,先到“贪泉”边舀了一口水喝了,并赋了一首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意思是说,古人传说一喝这个水就会变成贪官污吏,假使让伯夷、叔齐这样的廉洁之士饮了这些水,我想他们终究也不会改变廉洁之心。所以,他在广州做官的时候更加地注重道德,非常的清廉、有操守,结果这些没有受过教育的蛮荒之地都被他感化了。当时的皇帝晋安帝就下了一个诏书,诏书这样写道:“广州刺史吴隐之孝心过人,他把自己的俸禄平均分配给九族的亲属,处在可以贪得的官位上,却不改变他的节操,不讲求自己的享受。虽然家庭可以享受富裕生活,但是他们家的人所穿的还是粗布的衣服。他不改变服饰,革除奢侈的作风,务求简约,所以使这些南方地带的社会风气大大地改观。朕以为,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嘉奖,可以给他进号前将军,赐钱五十万,赐谷千斛。”
这就是说一个人有孝心,他做官才能够清廉,这是选拔官员的一个很好的标准。唐朝科举考试之后,我们古人考试都要考十三经,考四书五经。这里面有很多关于孝道的教诲,而在法律制度上也要对人们的行孝加以保证。《孝经》上说:“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属于五刑的最重的刑罚有三千多条,其中最大的罪过就是不孝敬父母。在清朝的时候,有一个儿子把他的父亲杀了,这在当时是一件很严重的事。这件事出现之后,这个儿子肯定是被斩首,当地的县长也被撤职查办。
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县出了这样一个不孝敬父母的人,是县长没有尽到教化的本分。皇帝还下令把这个县的城墙拆去一角,因为你们县出了这样一个大逆不道的人,是整个县的耻辱,所以把城墙拆去一角,以示惩戒。他们的巡抚,相当于现在的省长,也被连降两级。这就告诉我们,孝很重要,应该从各种制度上培养起人们的孝心,从制度上保证人们愿意去行孝。在新加坡也有这样一个制度:如果孩子是和父母同住的,他买房屋就会比别人便宜;如果他的房屋和父母的房屋离得很近,他也会受到相应的照顾。这些制度都是鼓励人们去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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