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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一行都要想到合不合乎天理

钟茂森博士主讲    编辑:弟子规公益网

  
    【德义可尊。作事可法。】

  这是讲到“德义”和“作事”两个方面,唐玄宗注解说,“立德行义,不违道正,故可尊也。制作事业,动得物宜,故可法也”,这是讲到要修养德行,立德就是要修养德行,行义就是做应该做的事情。刘炫,这是隋朝的一位大儒,他在注解当中讲到这个德和义是怎么个解法?他说“德者得于理也,义者宜于事也”。所以这个德、义,德就是得乎礼,就是顺著天理,合乎道理,这叫德,“义者宜于事也”,这个事情是应该做的,这叫义。“得理在于身,宜事见于外”,所以德是在内,义是在外,那个“理在于身”,就是我们凡事,凡一言一行,乃至起心动念,都要常常想到合不合乎天理。我们做的事情,这是表现在外的,别人看得到的,这事适不适当,这叫立德行义。这个“不违道正”,就是他所行的都是正道,能够守住正道而不违背,因此得到大家的这种尊敬,“故可尊也”,大家尊敬他。所以《弟子规》上也讲,“行高者,名自高,人所重,非貌高”,一个人得到人的尊重,最重要的是他有德行,不是看他的外表,貌高者并不一定赢得大家的尊重。什么是貌高者?就是这个人可能一表人才,外表好像是一个很难得的人才,但是他没有德行不行。或者是这个人有很高的学位,或者是他有很多的财富,或者是他有很高的名位,这些都是貌高者,未必能够赢得大家的尊重,人家尊重的是德行。所以一举一动,乃至每一个念头,都要观照看合不合乎天理、仁义。

 

    本文来源弟子规公益网http://www.dizigui.cn/bk/zbs130603.asp,欢迎转载,感恩!

 
恭摘自《孝经》研习报告(钟茂森博士主讲)(第十一集)52-266-0013 2008/7/14 

发布日期:20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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