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上讲的“凡取与,贵分晓,与宜多,取宜少”。凡是取舍,给予人或者拿别人的东西都要很分明,该拿还是不该拿?关于利养的、物质利益的,要多布施、多给予人,取要取少一些,千万不能够争利。孔子说,“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放”当依字讲,就是每事依利而行,计较自己的得失,计较利益,这么做的话是取怨之道。跟人结怨,往往就是在利益上起冲突,自己又不能够放下,要跟人争,就无形中结了很多怨。争得来的利,说老实话都是命中本有的,不是靠争能争来的,你不争也会得到,你何必要争?争的结果,没有得到新的利益,反而跟人结了怨,这何苦来?这是糊涂人才做的事情,聪明人绝不干这种傻事。所以,有利益马上能让就让,愈布施反而愈多。布施不仅不会失利,而且你真得到利益,后头来的那是加倍的,不仅不会跟人结怨,而且跟人结了好缘分,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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