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讲到《弟子规﹒泛爱众》,这里面我们讲到“凡取与,贵分晓,与宜多,取宜少”。在跟人交往的时候,我们应该将利让与他人,自己宁愿少取一点,给人要多一点,自然跟别人就能够和谐相处。而能够利人,才是自利,如果自私自利,其实是真正害了自己。昨天我们讲到孔子讲的“放于利而行,多怨”,如果是常追求利益,事事都要讲利,就会多结冤仇。在与宜多、取宜少的基础上跟人相处,多让利,同时也要看对于别人的供养你是不是合情、合理、合法,这也是属于贵分晓,不是一味的给予才算好。
在《论语.雍也第六篇》有两章经文,是讲到孔子对不同的两位弟子所给予的就不一样,分别对待,从这里可以看到这个礼度应该怎么样掌握。“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原思是孔子的弟子原宪,字子思,这个人家里比较贫穷,在孔子做鲁国的司寇的时候,原思就做孔子的家宰、家臣。孔子当时给他九百斗粟,粟是一种粮食,给他九百斗做为他的报酬,他辞去,不肯接受。于是孔子对他说,“毋”,就是你不要推辞,不可辞。以与尔邻里乡党乎,就是说你如果有多余的话,可以赠给你的邻里乡党、亲戚朋友。这是孔子对原思非常的慷慨。在这章之前又有一章,是“子华使于齐”。子华是孔子另外一个弟子,叫公西赤,字子华。他到齐国去出使,当然这是为了公务,这个时候孔子也是做司寇,当时“冉子为其母请粟”。冉子是冉有,也是孔子的弟子,跟子华是同学,冉子在这里为子华的母亲请粟,这也是粮食,这个粟是一种谷子,有的说是小米。孔子在这怎么说?“子曰:与之釜”,孔子于是就答应了。因为子华出使,他本来就是做官的,他自有他的俸禄,这里冉子所请求的是额外的、多加的,孔子就说给他一釜这么多的粟米。这个釜有多少?根据马融的注解是六斗四升。这给的不多。
底下又看,“请益”,冉子嫌少,就再请多一些。孔子就说,“曰:与之庾(yǔ)”,就是一釜之外再多给他一庾。一庾是多少?二斗四升,根据戴震的《论语补注》所说的,二斗四升。冉子最后“与之粟五秉”,一秉相当于十六斛,根据马融注解,“十六斛为秉,五秉合为八十斛”,一斛是十斗,就是总共给了他八百斗,相当多,这是冉子自作主张给了这么多。孔子就说,“子曰: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吾闻之也,君子周急不继富”。孔子说,赤(这是公西赤、子华)到了齐国,他乘的是肥马所驾的车,衣服穿的是轻裘,裘是用皮编的皮衣,这是裘皮大衣,很名贵的,说明他的生活非常富裕。孔子说,“我听说,君子周急不继富”,周是周济,君子救人急难,但是不会把财富给富有的人,使他富上加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对于原思、子华这两个人分别对待,不一样。给原思是九百斗米,即使原思不肯要,孔子都劝说他接受,让他多余的分给邻里乡党;而子华,孔子只答应给他一釜加一庾,总共就是八斗八升而已,纯粹就是意思一下,跟原思九百斗米那是差很多,最后冉子给了总共是八百斗,孔子就批评了冉子。从这两桩事,看出孔子取予之道非常合礼度,度就是有一定的度数,不能够过分,无过、无不及,这是礼;换句话说,就是要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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