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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对“教育”的定义,认为“教”是:“上所施,下所效”也(即上行下效,身教重于言教),《中庸》有云:“修道之谓教”;而“育”就是:“养子使作善”也。《礼记》亦云:“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因此,教育的目的,在帮助学子修养德行,改善人格发展的缺失,从而建立利他行善的人生观。
《弟子规》所教导我们的宇宙人生观(“孝”)、服务观(“悌”)、自我修持(“谨”)、实践力(“信”)、人类爱(“泛爱众”)、道德观(“亲仁”)、逻辑、知识(“余力学文”),则是中华圣哲的“教育”,也是儒家教我们做人的“生活规范”,正可补足当前教育的缺失,启发我们大家的良知良能,不仅是目前社会动乱的“治世药方”,亦是人人经营幸福美满人生的“无价之宝”,值得现代社会普遍去宏扬。
因此,我们若能于日常生活,依《弟子规》断恶修善、转迷为悟,开发每一个人本具“孝”、“敬”的德行,方是今日救苦救难的至善妙方,亦是吾人“转凡为圣”,开创幸福人生之无上法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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