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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之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酒肉绝

蔡礼旭老师

 
    “丧三年,常悲咽”,这个是指父母已经去世了。在《孝经》里面有一段很重要的教诲,提到了“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我们用恭敬心,用一种让父母欢喜的心去奉养他;“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就是在办丧事的时候,我们要感怀父母的恩德,在祭祀的时候要很庄严肃穆,不忘父母的教诲,这是一个孝子应该尽的本分。所以丧礼的时候,我们也要办得庄严肃穆,不要吵吵闹闹。有时候办丧事还请一大堆人来帮忙哭,这个有没有意义?哪有什么意义!应该是父母的恩德常常记在心上。而且欧阳修有一句很好的教诲,他说“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祭祀再祭得多好,不如在父母生前好好奉养,更有意义。生前不奉养,死的时候花一大把钱,那真是太颠倒了!

  所以我们现在父母健在,要非常珍惜,好好奉养;父母走了,我们也会觉得很踏实、很安慰,毕竟我们已经尽力了。古代有一句名言,“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样的遗憾绝对不要再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如果您的父母已经离去了,您可不可以再尽孝心?当然可以,只要你尽心尽力“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就能“以显父母”。而且我们又尽心尽力把自己的孩子教好,让我们家族的血脉能够愈来愈好,这也可以告慰父母在天之灵。所以丧礼办得庄严肃穆,可以依照父母的心愿来做。而在丧礼当中,我们也是所有的家族,缅怀我们的父母这一生对这个家族所做的贡献,也有父母对我们这个家族的期许,透过丧礼来传达。

  “丧三年”,这个“三年”是古代的礼仪,要服丧三年的时间。“常悲咽”,很多的人就依照这个文字来解,他说:要哭三年,那不累死了!所以依文解义,圣贤人都喊冤枉!这个“常悲咽”是一个孝子自然而然就会有这样的情绪。因为孝子几十年来念念都把父母的恩德放在心上,当父母一离去,他很难接受,只要又想到父母,他的眼泪忍不住就掉下来,所以“常悲咽”。

  因为有这种感怀之情,才会“居处变,酒肉绝”,所以“礼”其实是发自一个人的内心,自然做出来的。父母都离去了,他还会去花天酒地吗?不可能的。父母去世了,所以“居处变”,自然而然对那些挥霍、那些酒肉就不想吃,所以“酒肉绝”。
   
 
恭摘自2005年幸福人生讲座-细讲《弟子规》蔡礼旭主讲(第十五集)    52-116-15    
感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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