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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别人的事情假如有变化 一定要跟人家解释好

蔡礼旭老师主讲  编辑:弟子规公益网

 
  有一个故事,“曾子杀彘”。曾子的太太要出门,孩子在哭,他太太,“不哭不哭,回来给你猪肉吃”,结果孩子就不哭了。太太回来曾子在那里准备了,他太太说我是哄孩子的,他说对孩子要守信用。这些历史故事对我们当父母、老师都是一种启示。当然因缘变了,你纵使要改变调整,也要跟孩子讲清楚,要跟学生讲清楚。你不能自己在那里说反正因缘变了,你不讲清楚人家还是不理解,会误会的。答应别人的事情假如有变化了,一定要跟人家解释好,这也是对事、对人的一种基本的尊重。这一点我就做得不好,我容易激动、容易开支票。这个时候怎么办?自己应该要拿一本小本子,只要答应人家的事要写下来,常常看就不会忘记。当然还要对治是不能太激动,“喜时之言多失信”,常常太激动、太高兴了一讲出去,后来“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古人这些话都告诉我们,不能激动、生气的时候去应对事情,“怒时之言多失体”,讲错话。“盛怒中勿答人书”,生气的时候不要写信给人家,生气的时候不要回微信,那回回去超过两分钟就收不回来,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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