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我在台中学经教,李老师办的,这个班只有二十多个学生,跟老师学习讲经。这个班一个星期只上一次课,就是一天连续三个小时。学生要复讲,学了之后要上台讲,讲给大家听,所以都很认真,不认真下不了台。我觉得这种方法,比从前私塾还管用,因为私塾没有叫你上台去讲,这个东西学了之后要上台的。可是老师对这二十几个人还是因材施教,肯干的、肯用功的、努力的,老师就真教你,教你多一点;懈怠的、懒惰的、不认真的,老师对你放得很松,也不责备你。我那个时候初学,进到这个班,看到老师对学生不平等,怀疑。被老师看出来,有一天把我叫到房间,问我是不是怀疑?我说是的。他就给我说,那个认真学的,不认真教他,对不起他;不认真学的,你要认真教他,结冤仇。我才明白,不认真就欢欢喜喜,不结冤仇,好聚好散,这是做人的原则、做人的道理。真正投缘、有志一同的,愈谈愈知己,愈谈愈有兴趣;志不同道不合,不行,那只是应酬应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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