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这是讲如果是要使用别人的东西,我们要明白的向人请求,如果是不请求就拿来用,这就等于偷盗,偷窃行为。这些事情我们如果平时不注意,往往容易犯,特别是相熟的朋友之间,可能随便就拿了别人东西来用,用了之后,如果别人找不到,就会生烦恼。像在一个宿舍里面,假如是几个同学一起住,如果一个同学穿了另外一个同学的拖鞋去上洗手间,等另外一个同学要去的时候他就找不到自己的拖鞋,他就会骂人。很多争执、很多冲突就是因为这些小节没注意到就引起了,如果事先问一句,先报告一声,对方知道你需要用他的东西,一般来说他也能同意,同意了之后你去拿,两个人都很安心。我们在公司里面、在单位里或者是在政府部门里面工作,很可能也会为了自己的私事而用到公家的物品,比如说要用公家的纸张、信封、笔、文具,甚至用公家的电话来打,这些都应该向自己的上级报告一句,领导同意了才用,这就不至于犯偷盗。我们的师长他就跟我们讲,他自己的老师李炳南老教授在生的时候,过去在政府部门工作,每次要用到单位的信纸写封信,这时候李教授都必定向领导征求同意,领导说就一张纸,哪个人不是这样用的,你怎么这么啰嗦?结果李教授就回答说,如果我要是不先问问您就拿,那我就是犯了偷盗,“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我现在向您请求,您同意了,这就不算偷盗。真正的大德对一张纸、一支笔这些这么小的东西都小心谨慎,不在这些小事上亏欠一点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