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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礼举要(三)处世
一、无道人之短,无说己之长。
二、家庭之事,不可向外人言。 三、口为祸福之门,话要经一番考虑再说。见失意人,不说得意语;见老年人,不说衰丧话。 四、交浅不可言深,绝交不出恶声。 五、不侮辱人,不向人开玩笑。 六、与残疾人会面,须格外恭敬。 七、于肩挑小贩苦力,莫讨便宜。 八、施恩求忘,受恩必报;开罪于人须求解,开罪于我应加恕。 九、善人自当亲近,须要久敬;恶人自当敬而远之。 十、遇事要镇静,做不到的事,莫妄逞能。 十一、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 十二、凡事要合理智,不可偏重感情。 十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十四、凡求教他人的事,必须造门请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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