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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德篇 . 耻篇(12耻) 【第九个故事】   
 

 
 义 决 讼
 
诗曰:于义决讼, 分与家财, 安等愧耻, 风化大开。
   
    南北朝时,北周有一个叫于义的人,是于谨的儿子,靠着父亲的功劳,被封为广都县公,并担任安武太守。他崇尚教化,不主张严厉的刑罚。有两个安武人,一个叫张善安,一个叫王叔儿,为了争夺钱财打起官司。于义说:“这是我做太守的道德浅薄的缘故”。于是他就把自己的家产分给他们两个人,劝解了一番,叫他们去了。张善安和王叔儿两个人都觉得很惭愧,就搬了家到别的地方去了。从此以后,安武地方的民风就非常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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