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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的功效
    一位母亲有一双女儿,老大念小学二年级,老二只有五岁,两个孩子吵了架。妹妹哭得很伤心,过来跟妈妈说,姐姐凶她、骂她,所以她很难过,就哭了,请妈妈替她出气。妈妈很明理,就问小女儿说:“你到底犯了哪些错误,姐姐才会骂你?”小女儿就跟妈妈说:“我只不过拿了姐姐的玩具而已,姐姐不让我玩,还凶我、骂我。”
    妈妈就跟她说:“好,我们来背《弟子规》第十八条‘用人物’。”然后就让她接着背,这个小女儿说:“须明求。”妈妈又说:“接下来呢?”她就说:“倘不问。”妈妈接着说:“再接下来呢?”“即为偷”。当这句话讲完后,这个小女儿哭的声音更大了,边哭边说:“妈妈我不愿意当小偷,我知道我错了,我不应该趁姐姐去上学的时候,偷偷地去拿她的玩具来玩,又没有把姐姐的玩具放好。”这时,母亲看到小女儿背到这里更为伤心,就安慰她说:“你当然不是小偷,做错事情‘过能改,归于无’,你知道你的错误,赶快去跟姐姐道歉,道歉之后,你以后不再犯,你就没有过错了。”所以,当这个五岁的女孩读到“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时,她就晓得她的行为是错误的。
    由这个小小的故事,我们可以知道,千万不要认为小小年纪她不懂,她对经文熟透以后,自然而然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五岁的小女孩,她背到这一条,就知道她自己的行为错误。我们做大人的更应该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我们在用别人的东西,是不是会犯这种很急躁的毛病,先拿了再说,拿了之后再向他打招呼;或者手上先拿着说,借我一下,然后掉头就跑。我们在单位里面也经常碰到这样的人,这个都是很不尊重别人的一种态度,我们也要特别注意到这一点。
    另外,还有一个小故事:杨老师每一次给幼儿园小班的小朋友上完课,都会请他们吃一点小东西,如吃酸梅等。但有时候杨老师很忙,有个小朋友就按耐不住,她知道酸梅放在哪里,所以她就自己去拿。当下课的时候,这个小朋友拿一包酸梅到杨老师的面前,拿一颗出来说:“老师,我可不可以吃?”第一次她这样做的时候,杨老师就跟她说:“《弟子规》里面有一句话说,没有经过同意,你拿了别人的东西就好像是小偷一样。”她就说:“噢!对不起,我错了。”
    杨老师又跟她说:“虽然每一次下课,你们都可以吃我带给你们的东西,但是首先一定要先问老师,我可不可以吃,在家里也一样。在家里,你要吃任何的东西,也要问妈妈或者爸爸,我可不可以吃?而且吃的时候要从长辈先请,请到最后你自己才吃,这才合乎礼仪。”这位小朋友经过杨老师教诲之后,每一次她就先来问:“杨老师下课了,请问我可不可以吃酸梅?”杨老师说:“可以。”她去拿了一包酸梅以后,首先拿一颗送给杨老师。如果其他家长也在,一定要称呼阿姨好,请吃,到最后自己再吃。
    过了不久,这个小朋友的母亲告诉杨老师说:“我女儿最近特别有礼貌。”杨老师问:“为什么?”母亲说:“最近她一反常态,吃东西的时候,都会先请家人吃,大家都吃了以后,自己才吃,这个《弟子规》的功效还真不小啊!”
    我们通过以上两个小故事,应该明白一个道理,小孩子从小就学习圣贤教育,那在他的幼小心灵里扎的根就是正知正见,不对的地方不用大人明说,只要你稍微一点拨,他就会明白。因此,我们每一位家长,一定要把《弟子规》当作家训,让孩子早早扎下善根,将来做一个明理、懂事、有智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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