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谨》中讲“斗闹场,绝勿近。”争斗喧闹的场所,绝对不要接近。
《说文》“鬥,两士相对,兵杖在后,象门之形。”斗(鬥)本义为对打。引申为争斗,相争,相斗。《说文》“鬧,不静也。”闹(鬧)本义为嘈杂,喧闹。《说文》“場,祭神道也。”本义为祭神的场地。引申为场所,处所。《说文》“绝,断丝也。”绝(絶)本义为把丝弄断。引申为断绝。用在“勿”否定词前作绝对解。《说文》“勿,州里所建旗。”表劝阻和禁止,引申为不要,不可以,禁止。《说文》“近,附也。”本义为走近、接近。
教育慎于始,从小要引导孩子不去那些容易引起争斗的地方,打架斗殴容易被伤害到,而且因为孩子身心尚幼,鉴别是非善恶的能力有限,对别人的诱惑难以抗拒,容易被人所利用
,也容易染污心灵,故此,这里用到“绝”,没有商量的余地,绝对不能进入,远离这些是非之地。《论语·颜渊》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保护孩子不被染污,护住身心的健康。
《童蒙须知》又称《训学斋规》,为南宋学者、理学家朱熹所著的启蒙读物,“杂细事宜第五”有“凡喧哄争斗之处,不可近。无益之事,不可为。”与《弟子规》的“斗闹场,绝勿近”相应。都是讲容易发生争斗的场所不要接近。当孩子从小养成是非判断能力,能降低受到不良信息的诱惑,自然也能感得益友来到身边。
“斗闹场,绝勿近。”“场”是场所,随着科技的发展,“斗闹场”是无处不在,这是我们所要警觉的,我们要善用科技带来的便利,而不要成为科技的奴隶,只有护住身心的健康,才能更好的生活、工作与学习。
注:《弟子规字解》之“斗闹场”
《弟子规字解》之“绝勿近”
更新: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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