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信》云“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讲凡是开口说话,信用是首要的,欺骗和虚妄的言语,怎么可以讲呢?
《广韵》“凡,皆也。”作凡是,所有的解。《说文》“出,进也。”自内到外之意。引申为发出。《说文》“直言曰言,论难曰语。”本义是说,说话。引申为说,谈论,陈述。《说文》“信,诚也。”本义为言语真实,真心诚意。引申为诚实,信用。为(爲)是,当作。《说文》“先,前进也。”本义是前进,走在前面。时间或次序在前的。引申为首要的事情。
《说文》“诈(詐),欺也。”本义是欺骗。《说文》“与,党与也。”
与(與)作介词,作“跟,和”解。《说文》“妄,乱也。”本义是胡乱。引申为胡乱,虚妄,极不真实。《说文》“奚,大腹也。”引申为怎么,为什么。可,肯也。引申为同意,可以。焉表感叹,等于“呢”,“啊”。
《论语·里仁》云“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古人不轻易说话,感到自己说出来而无法做到是羞耻的。这与“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相应,都是讲说话要算数,因为说出之后无法做到,是有失于人,有损自己的信用,所以说话要考虑清楚之后再说出来,“三思而后行”不是胆小,而是负责任的表现,提醒我们应承人家之前,一定要衡量自己的能力,超过自己能力范围的,不要轻易答应,以免无法做到,而耽搁他人的事情,反而是害了人家。
儒家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也就是说“信”是做人的基本之一。信是通过外在的言行来表现出来,《论语·学而》云“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告诉我们要言行一致,要说到做到,以信为本。“诈与妄,奚可焉”是让说真话,不要花言巧语去骗人,这是为人之道。当然落实这一句,要善巧方便,为了大众的利益,善意的谎言是不会影响到自己的信用,这样才能学得活活泼泼。
注:《弟子规字解》之“凡出言”
《弟子规字解》之“信为先”
《弟子规字解》之“诈与妄”
《弟子规字解》之“奚可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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