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信》云“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不合理的事情,就不要轻易应承人家,假若是轻易应承,容易让自己进退两难。
《说文》“事,职也。”这里作事情、做事解。《说文》“非,违也。”本义是违背。《说文》“宜,所安也。”本义是合适,适宜。勿是不要,不可以,禁止。《说文》“轻,轻车也。”段玉裁注:“轻本车名,故字从车。引申为凡轻重之轻。”轻视之意。《说文》“诺,应也。”诺(諾)引申为答应。
《说文》“苟,苟草也。”本义是草名。借用表示草率,随便。连词表假若,如果。《说文》“轻,轻车也。”段玉裁注:“轻本车名,故字从车。引申为凡轻重之轻。”轻视之意。《说文》“诺,应也。”诺(諾)引申为答应。《说文》“进,登也。”进(進)本义是前进,与“退”相对。《说文》“退,卻也。”本义是向后走,后退。《说文》“错,金涂也。今所谓镀金。俗字作镀。”本义是用金涂饰。错(錯)引申为错误,过失,差错。
“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告诉我们,帮助别人要对事情详细了解,判断符不符合伦常大道,符不符合国家法纪及单位制度,切莫因为人情,比如之前人家帮过自己,碍于面子而不顾法纪,这对自己对他人都是不负责任的,对“非宜”的应该敢于拒绝。再来还要衡量自己的能力,能否胜任,若是勉强答应,而自己的能力又无法达到,到时无法完成,会让自己狼狈不堪,而且耽搁了他人的事情,反而是失信于人。
“事非宜,勿轻诺”对孩子也是应该从小引导落实到,比如考试的时候,同学让自己抄答案给他,这是有违考场纪律的,不能因为是好朋友而应承,一起作弊不是帮助同学,好朋友是平时能够一起互相提醒与帮助,考试之后能够一起分析试卷,找到薄弱环节,进而尽自己的能力来帮助同学解决问题,避免日后出现同样的错误,这样才是从根本上来帮助同学。
“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告诉我们应承人家的要求之前要三思而行,不要轻易许诺,以免陷入进退两难之境,对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应当要懂得拒绝,才是为人为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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