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云“过能改,归于无,倘掩饰,增一辜”有过错能够改正,归于没过,倘若还要遮蔽掩饰,那是增加另外的过错。
《说文》“过,罪愆也。”过(過)是失误,过失,错误,无意的犯法或作恶行为。《说文》“能,熊属。”本义是熊。引申为能够,会。《说文》“改,更也。”本义是改变。指改正,纠正错误。《说文》“归,女嫁也。”归(歸)本义是女子出嫁。引申为返回,回到。《说文》“于,於也。”(于)於本义是超过。引申为至,到。《说文》“無,亡也。”无(無)本义是没有。
《集韵》“倘,止貌。”作连词表示假设关系,假如,假若,如果。《说文》“掩,敛也。”本义是遮蔽,遮盖。《说文》“饰,刷也。”饰(飾)本义是刷拭。引申为粉饰,掩饰。掩饰为掩盖失误。《说文》“增,益也。”本义是增多,添加。《广雅》“增,加也。”《说文》“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本义是数词,最小的正整数。引申为另,另外。《说文》“辜,罪也。”本义是罪行,罪过,过错。
王守仁先生曰“夫过者自大贤所不免,然不害其卒为大贤者,为其能改也。故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大贤人不至于完全没有过失,但是贤人知错会改,所以最后能成为贤人,故此人不怕有过,重要的是能够有决心来改过。要改过,知过是前提,对所存在的过失,要勇敢面对,决不逃避,绝不给自己找任何借口,不去掩盖存在的过失,而是承认过失的存在,进而发心来修正。
《论语·子张》:“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可见有过,并不是可耻的事情,而且能修正过错,更能获得人家的尊重。《论语·卫灵公》“过而不改,是谓过矣”有过失而不改正,是真正的有过。若不止不改,而且还掩饰过失和不足,甚至还将过错归咎于他人,这是错上加错,不止自己无法提升,也可能会引起他人的怨气。《论语·子张第十九》“小人之过也必文”,小人有过是文过饰非,巧言令色,这是不可取的态度。
“过能改,归于无,倘掩饰,增一辜”是教要有改过的决心和勇气,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出错是难免的,重要的是能有改过自新的态度,闻过则喜,敢于承担,知错必改。若是不止知错不改,还要掩饰过错,那就是罪加一等,这是不可取的态度。
更新:201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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