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教“称尊长,勿呼名”,“尊长”包含辈分高的人,年龄比自己大的人,地位比自己高的人等等,称呼尊长,不可直呼其名,这是对人起码的尊重。我国自古是礼仪之邦,《论语·季氏》曰“不学礼,无以立”,礼节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所以从小要引导孩子懂礼、学礼、行礼,对人的称呼是留给人家的第一印象,对尊长直呼其名会显得没有教养,行为粗鲁,给人的印象是“没家教,没礼貌。”为了表示对长辈或地位身份比自己高的人的尊敬,如从辈分来称呼李阿姨、陈叔叔等等,而对别人称自己的尊长则要谦称,如称自己的父亲为家父、家严,称自己的母亲为家母、家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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