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中小学、镇中心学校、办事处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的文件精神及《张店区2009—2012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划》、《张店区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规划2009—2010学年度实施计划》的目标任务,探索全区师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为提高全区师生的思想道德素养提供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中组织开展“学习、力行《弟子规》教育活动”。
10月21日,区教育局选择了15处试点学校,在凯瑞小学举行了“学习、力行《弟子规》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会上印发了《张店区教育局学习、力行<弟子规>教育活动方案》,各试点学校也交流了各校的学习、力行《弟子规》教育活动方案。
今后,我区将有计划的举办学习、力行《弟子规》师资培训班,并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建立交流制度,适时组织试点学校学习、力行《弟子规》的现场学习交流活动;在“张店教育信息”设专刊编辑印发《学习、力行<弟子规>》教育活动简报,及时通报各校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在“张店教育信息网”开辟《学习、力行<弟子规>》教育活动专栏,及时交流各校教育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在适当时间组织赴庐江文化教育中心、吉林松花江中学及学习、力行《弟子规》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的学校和企业参观学习。
希望非试点学校也要从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四个方面积极开展学习、力行《弟子规》教育活动,根据需要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学习、力行《弟子规》各种培训、交流活动,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宣传典型经验,将“学习、力行《弟子规》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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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张店区教育局学习、力行<弟子规>教育活动方案》200910221438035268312.doc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