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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德篇 . 廉篇(12廉) 【第五个故事】   
 

 
 陈 辞 姻
 
诗曰:陈氏有子, 巨商爱之, 欲纳为婿, 婉言以辞。
 
    明朝时彭鹤祯的妻子陈氏,是广东番禺县人,很早就守了寡,她抚养孩子守着贞节,并且教子有方,凡是志向所在总要处处符合义理,所以她的儿子受了母亲的教化也很贤明、很能干,并且讲究德行。那时候,有个富商想用几千两银子,叫她儿子去做上门女婿,被陈氏辞谢了。有人劝她说:“你把儿子给富商做女婿,那么就可以长久享受富裕的生活,比现在常常处于贫穷的境地,不是好得多吗?”陈氏说:“骤然得到了钱财,并不是吉祥的事,并且娶媳妇是应当讲德行的,哪里可以讲钱财呢?”终于竭力拒绝了。
【注释】①禺:y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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