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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文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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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教育思想和实践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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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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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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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huzi.org/luncong/jiaoyu/200107/200107140011.htm |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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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教育活动
朱熹出生於书香门第,父朱松是二程(北宋理学奠基者洛阳程颢、程颐兄弟俩人)的再传弟子罗从彦的学生,朱松以二程思想教育朱熹。具有强烈求知欲和好学不倦的朱熹自八岁起即通读儒家经典。他对孔子极为崇敬,曾这样说过:“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朱子语类》卷九三)。
朱熹於19岁起考中进士到69岁罢官回乡,在半个世纪中从事讲学活动历40多个春秋,即使在他五次出任地方官吏期间,也经常从事教育活动。他在任职期间,极力提倡设置州学、县学和书院。如於24岁出任福建同安县主簿时,办过县学。知南康军时(治所在今江西星子县),曾重建白鹿洞书院,并参与讲课和制订了一整套学规。在宋代初年,白鹿洞书院乃全国著名的四大书院之一,是故朱熹对後世书院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淳熙十年(1183年),又曾在武夷山修建武夷精舍,广收门徒,传播理学。61岁,知福建漳州时,“时诣州学,训诱诸生,如南康时”(《朱子年谱》卷四上)。65岁高龄,知湖南潭州时,仍提倡州学、县学,修复岳麓书院,且亲临讲学。《朱子年谱》曾这样记述当时他在该书院讲学情况:“先生穷日之力,治郡事甚劳,夜则与诸生讲论,随问而答,略无倦色,多训以切已务实,毋厌卑近,而慕高远,恳恻至到,闻者感动。”前来听讲者极众,“座不能容。”
史载,朱熹19岁那年,即绍兴十八年(1148年),他与揭阳的郑国翰为同科进士,俩人遂成莫逆之交。郑国翰初授福建莆田县令,历任兵部郎中,後由於目睹国事日非,遂辞官归里,修建蓝田书庄於汤坑飞泉岭(今属丰顺县南砾),招生授徒,以“澹”名轩,学者称他为“澹轩先生。”当时,朱熹常至揭阳郑国翰家中作客,且共同讲学於蓝田书庄,宣扬理学,名震四方。据《丰顺县志》载:有一次,他俩人同游飞泉岭时,朱熹兴致勃勃,即兴赋七绝一首云:
梯云石磴羊肠绕, 转阁飞泉碧玉斜。 一路风烟春淡泊,数声鸡犬野人家。
同时,朱熹还手书“落漠鸣泉”四字,且榜诸揽胜亭,还镌刻於石壁上。其遗迹至今尚依稀可辨。
宋绍熙五年(1194年)8月,经宰相赵汝愚推荐,朱熹被任命为焕章阁侍制兼侍讲,给宁宗(赵扩)皇帝讲学,但为期仅46天即被罢免。同年11月,朱熹回到福建考亭(今建阳县)时, 曾在此前修建的竹林精舍(後更名为沧州精舍),继续他的教学和著述事业。庆元六年(1200年)三月初九日,朱熹病逝,终年71岁。朱熹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还亲自编写教学用书,且注释儒家典籍作为教材。其著述共有七八十种之多,其中最著者有《四书集注》、《诗集注》、《楚辞集注》、《通鉴纲目》、<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语类》等,影响极其巨大。据《鉴略要注》称:到南宋朱熹出,当时“四方仰之如泰山北斗,至谓天下第一人。”朱熹的影响是远远超越了国界的。
二、论教育作用、任务和目的
朱熹认为教育作用在於改变人的气质。“为学乃变化气质耳。”(《性理精义》)在朱熹看来,气质之性,有清有浊,有善有不善。只有通过教育来澄浊为清,去不善而从善,才能变“气质之性”为“天地之性。”朱熹还认为教育的目的在於“明天理,灭人欲”。他说: “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朱子语类》卷四)他在给宁宗讲授(大学)时指出,古代圣王设小学、大学以教子弟,都是为了“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朱子语类》卷七)即是为了使士子革除那些“物欲之私”,回复“天理”,使其言行皆符合於封建社会之伦理纲常的规定,成为儒家所宣扬的“圣贤”。
至於教育任务,朱熹主张以小学而言,主要是“教之以事”,如“礼乐射御书数,及孝弟忠信之事。”至於发掘和探究事物之理,则是大学教育之任务。“大学是穷其理”,“小学是事亲事长且直理会那事,大学是就上面委曲详究那理,其所以事亲是如何,所以事长是如何。”(《朱子语类》卷七)故若小学能受到很好的教育,“便自养得他心不知不觉自好了,到得渐长更历,通达事物将无所不能。(同上)朱熹的教育主张,跟他的教育目的论是密不可分的。其教育目的论是以儒家的伦理道德学说为基础,认为教育目的在於明人伦,所谓“先王之学以明人伦为本”。(《近思录》卷九注文)同时,他主张学校要培养“讲明义理, 以修其身”的人才。他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明确指出:“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後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 以钓声名利禄而已也。”在《玉山讲义》中又说:“故圣贤教人为学,非是使人缀辑语言、造作文辞、但为科名爵禄之计,须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而推之以齐家、治国,可以平治天下,方是正当学问。”造就充分表现了朱熹办学的目的,这也是他教育思想的一个主要方面。
三、德育的内容和方法
道德教育是儒家教育思想的核心,朱熹全部教育思想的精华亦集中於此。他常以孔子所谓“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为句话来教育学生,且认为“此是古今学者君子小人之分,差之毫厘,缪以千里,切宜审之!”(《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一)他坚决反对“学圣贤之理,为市井之行”的人。当时许多读书人都把做学问看作是中科举,猎官禄的阶梯和资本,朱熹对此是极为反对的。他提倡所谓“复天理,灭人欲”,实质上是以儒家的道德伦理来教育学生,“使之所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而得朝廷之用。”(《濂洛关闽书》卷十六)朱熹始终把德育放在领先的地位,把德育与智育融为一体,既教学生以知识,又教他们怎样做人。在他看来,小学教育是基础,是“培根”的工作,故从小向儿童进行道德品质教育尤其重要。
朱熹认为,儿童必须学习和掌握的“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畏隆师之道”方面的伦理道德皆蕴藏於儒家经典之中。“道之在天下,其实原於天命之性,而行於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其文则出於圣人之手,而存於《易》、《书》、《诗》、《礼》、《乐》、《春秋》孔孟氏之籍”(《朱文公文集)卷十八《徽州婺源县学藏书阁记》),因此,儒家经典乃小学教育的基本内容。
朱熹平生编写的大量著述中,儿童用书占有很大的比重。如《论语训蒙口义》、《易学启蒙》、《小学)、(四书集注》等,都是他亲自编写的儿童读物。特别《小学》和《四书集注》,一直为宋末和元明清三代六七百年间封建统治者作为正统的小学教材。
朱熹编写的这些儿童读物,都把宣扬儒家思想放在首位。如《小学》一书乃博采六经、史传以及孔子後学著作中有关忠君、孝亲、守节、治家等内容的格言、故事、训诫等编写而成,集中反映了儒家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正如朱熹自己所言: “修身大法,小学备矣。” “後生初学,且看《小学》之书,那是做人的样子。”(《朱子语类》卷七)朱熹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还拟订了许多道德教育规范:“五教之目: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修身之要: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处事之要: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接物之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已。”并认“学者学此而已。”(《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四)朱熹又在《德业相劝》中说:“德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治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能御童仆,能肃政教,能事长上,能睦亲故,能择交游,能守廉介,能广施惠,能受寄托,能救患难。能导人为善,能规人过失,能为人谋事,能为众集事。能解斗争,能决是非。能兴利除害,能居官举职。”从上述所列举的21个“能”来看,要是真能做到,那就成为一个尽善尽美的人了。这虽是朱熹写的《增损吕氏乡约》一文中的条文,但也可以说是朱氏的道德教育观的基本内容。至於德育的方法,在朱熹看来,青少年德育最突出的特点是“先人为主”。他认为青少年思想单纯,最易受社会上各种思想影响,一旦接受了“异端邪说”,再教以儒家伦理道德思想就会遇到抵触。可是,“非礼之端不能禁外之不来,而能禁内之不往。”(《续近思录》卷十二),是故只要我们把“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 “讲而习之於幼稚之时”,来它个“先人为主”,就可免“扦格不胜之意”矣。”(《小学集注·原序》)朱熹强调“胎教”重要性,·他认为母亲怀孕时, “一寝一坐,一立一食,一视一听”都要注意。婴儿坠地之後,乳母之教,尤为重要。长到6岁,要教以数目、方名等浅易知识。8—15岁为小学阶段。“人生8岁,则自王公以下,至於庶人之子弟,皆人小学,而教之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大学章句》)朱熹主张家长对青少年必须严格管教,切不可使其娇生惯养。如果“从幼便骄惰坏了,到长亦凶狠。”(小学·嘉言》)所以家庭教育不可有丝毫放松。为便於教育从幼年抓起,朱熹亲自为儿童编写了一本《童蒙须知》作为教材之用。
朱熹继承了孔子关於“少时若天性,习惯成自然”的看法。他认为只要使青少年日常一言一行都能遵循一定的礼仪守则和规范去做,日子久了,自然会形成习惯,长大成人後就能遵守伦理纲常而不违。可见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习惯是儿童道德品质养成的关键所在。
如何能有效地培养青少年的道德行为习惯呢?朱熹认为须从具体的日常事务人手,所谓“圣贤千言万语,教人且从近处做去。”(《朱子语类辑略》卷二)为此,他主张培养青少年道德行为习惯最仕的方法就是把社会伦理具体化和条理化,让青少年遵照履行,为使他们“漉扫应对,人孝出悌,动罔或悖。”(《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六《小学题辞》)朱熹在其撰写的《童蒙须知》中,对儿童衣服冠履,言谈举止、待人接物、洒扫应对、读书写字等日常生活习惯和行为准则都按照儒家的标准作了具体规范,要求青少年遵循不违,诚履笃行,庶几将来“自不失为谨愿之士”,甚而“人於大贤君子之域,无不可者。”(《童蒙须知》)《童蒙须知》主要适用於家庭教育,至於学校教育,朱熹乃推荐其弟子程瑞蒙、董铢二人编写的《程董二先生学则》作为塾师的教学南针,他还特地为该《学则》作跋,加以大力宣扬表彰。但是必须指出,在德育方面,朱熹虽然强调青少年的“行”,但并不等於说不重视“知”。他认为要形成青少年的良好道德行为习惯还必须同时向他们灌输社会伦理道德观念,这正如他所指出:“为学之实,固有履践。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然欲行而未明於理,则其践履者,又未知其果何事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答曹元可》)他又曾形象以目和足的关系来比喻行和知二者的关系:“知与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朱子语类》卷九)行与知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朱熹还认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实施必须以正面引导为主,特别是对後进生,应通过启发诱导以提高其认识,不能只靠简单的防禁。他曾明确指出:“教道後进,须是严毅,然亦须有以兴起开发之方得,只任严徒拘禁之亦不济事。(《朱子学的·上达第十一)由此可见,朱熹从事教育工作40多年的实践,为後人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思想财富,对後世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这正如明代学者高攀龙所言:“删述《六经》者,孑乙子也;传说《六经》者,朱子也。”“孔子之学,惟朱子为得其宗,传之万世而无弊。孔子集群圣之大成,朱子集诸儒之大成,圣人复起,不易斯言。”(《高子遗书》卷三)朱熹之《小学》一书,不仅在国内作为儿童教材,影响巨大,还流传到日本、朝鲜等国,朝鲜李氏王朝甚至把它“作为殉葬品”。(张秀民《中国印刷术的发明及其影响》,转引自毛礼锐等编《中国古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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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007042810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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