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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儿俗说(一)

作者:(明)袁了凡  

时间:2009-1-22  

净土

摘自  
 

景川注译

    (袁黄,1535——1609,江苏省吴江县人,号了凡,明朝万历十四年进士,曾任河北宝坻县令,官终兵部主事。博学多闻,律己甚严,待人唯恕,广行善举,凡每日所行善恶,皆有所记,著名的《了凡四训》,即其诫子之书。该书语言通俗易懂,谈因论果,劝人为善,是明清以来民间流传最广的善书之一。另有《袁氏易传》、《尚书大旨》等著作十余种传世。本文是了凡先生在其子袁天启十四岁时写就的一篇教子书。)

立志第一


原文:
    汝① 今十四岁, 明年十五,正是志学之期。须是立志求为大人②。大人之学,“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③此不但是孔门正脉,乃是从古学圣之规范。只为儒者谬说,致使规程不显,正脉沉埋。我在学问中,初受龙溪先生④之教,始知端倪⑤。后参求七载,仅有所省。今为汝说破。
注释:
①汝:指其子天启。
②大人:指明白了人生之道,志在圣贤,而躬行实践、德行高尚的人。《周易·干》云:“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
③“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语出《礼记·大学》,意谓圣贤君子所讲习的学问道理,在于彰显人们本具的、光明完美的性德,在于爱民,在安住于自性光明的至善境界。
④龙溪先生:即王畿(1497——1582年),号龙溪,儒家心学大师王守仁(王阳明)门生,嘉靖五年进士,官至兵部郎中,为阳明心学的主要传人。
⑤端倪:头绪。
译文:
    你今年十四岁,明年便是十五岁了,正是立志于求学的年华。应该立志去做圣贤。而圣贤所讲习的学问道理,在于彰显人们本具的、光明完美的性德,在于爱民,在安住于自性光明的至善境界。这不但是孔门正脉,也是从古至今学习圣贤的标准法式。只是由于后世儒者的谬论,致使规则章程不显,正脉沉埋。我在学问当中,起初受教于王龙溪先生,始知步入圣贤之道的头绪路径。后参求七载,仅有所省悟。今为你说明一下。
原文:
    明德①不是别物,只是虚灵不昧之心体。此心体在圣不增,在凡不减,扩之不能大,拘之不能小,从有生以来,不曾生,不曾灭,不曾秽,不曾净,不曾开,不曾蔽,故曰明德。乃气禀不能拘,物欲不能蔽,万古所长明者。汝今为童子,自谓与圣人相远,汝心中有知是知非处,便是汝之明德。但不昧②了此心,便是明明德③。针眼之空,与太虚④之空原无二样。吾人一念之明,与圣人全体之明亦无二体。若观圣人作清虚皎洁之相,观己及凡人作暗昧昏垢之相,便是着相⑤。今立志求道,如不识此本体,更于心上生心,向外求道,着相用功,愈求愈远。此德本明,汝因而明之,无毫发可加,亦无修可证,是谓明明德。
注释:
①明德:指每个人身心之中,本自具足的光明心性。
②昧:掩蔽、隐藏。
③明明德:彰显人们天赋的光明
完美的德性。明,显示。
④太虚:天空。
⑤着相:禅宗术语,指执着于某一事物的表相。
译文:
    光明的性德不是别的东西,只是虚灵不昧的心体。此心体在圣贤身上不会有所增加,在凡人身上也不会减少,扩充他不能使之变大,约束他不能使之变小,从有生命以来,他不曾有生,不曾有灭,不曾秽,不曾净,不曾开显,不曾蒙蔽,所以称为明德。此明德乃是气质禀性不能拘束,物欲不能蒙蔽,万古以来,灵明洞彻。
    你今为一懵懂少年,自谓与圣人相去甚远,然而要知道,你心中有知是知非处,便是你的明德。只要不掩蔽了此心,便是彰显光明的性德。针眼那么大的空,与太虚之空原无二致。我们一念之明,与圣人全体之明也无二致。若认为圣人是清虚皎洁(高推圣境),自己及凡人是暗昧昏垢(自甘凡愚),那就太执着了。如今你立志求道,如果不能体认这个本体,更于心上生心,向外求道,着相用功,那就会愈求愈远了。此性德本来就是光明的,你随顺他而彰显他,于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增加,亦没有什么可修可证,这就叫做彰显明德。
原文:
    然明德不是一人之私,乃与万民同得者,故又在亲民。以万物为一体则亲,以中国为一家则亲。百姓走到吾面前,视他与自家儿子一般,故曰“如保赤子”①。此是亲民真景象。汝今未做官,无百姓可管,但见有人相接,便要视他如骨肉则亲,敬他如父母则亲。倘有不善,须生恻然怜悯之心,可训导则多方训导,不可训导则负罪引慝以感动之②。即未必有实益及人,立志须当如此。
注释:
① “ 如保赤子” : 语出《尚书·康诰》:“若保赤子,唯民其康。”赤子即婴儿,爱民如子。
②负罪引慝:引咎自责。慝,罪过。语出《尚书·大禹谟》:“ 帝初于历山, 往于田, 日号泣于昊天, 于父母, 负罪引慝。”
译文:
    然而明德不是你一个人的私物,乃是与万民共同具足的,所以圣贤之道又体现在爱民。你能体悟到万物本为一体,自然会亲万物;能体会到中国本为一家人,自然会亲万民。百姓走到我面前,我视他如自家儿子一般,故曰“如保赤子”。此是亲民真景象。你现在没有做官,无百姓可管,但凡有人与你相交往,便要视他如骨肉,敬他如父母,自然亲切。倘见不善之人,须生恻然怜悯之心,可训导则想方设法去训导他,不可训导则引咎自责以感动他。虽然未必对别人真有实益,但立志须当如此。
原文:
    然明德亲民不可苟且,故又在止至善①。如人在外,不行路,不能到家。若守路而不舍,终无入门之日。如人觅渡,不登舟,不能过河。若守舟而不舍,岂有登岸之期?今立志求道,不学则不能入道。若守学而不舍,岂有得道之理?故既知学,须知止。止者无作②之谓。道理本是现成,岂烦做作?岂烦修造?但能无心,便是究竟。《易》曰:“继之者善。”③善是性中之理,至善乃是极则尽头之理。如人行路,若到极处,便无可那④移,无可趋向,自然要止矣。故止非至善,何由得止?至善非止,何以见至善?
注释:
①止至善:止于至善的境界。
②无作:无有造作,作而无作,亦即虽行一切善,而心中无一善可得,谓之至善。至善即是无作。
③继之者善:语出《易经·系辞上》:“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意思是说:一阴一阳的运行变化称之为道,人能遵循 阴阳变化之理,称性起修,便是善,而能够成就人们的德业的,则是自性的功能。
④那:通“挪”。
译文:
    然而明德亲民不可苟且马虎,故又在止于至善的境界。譬如人在外面,不行路,便不能到家。但若守路而不舍,终无入门之日。再譬如人渡河,不登船,便不能过河。但若守在船上不下来,岂有登岸之期?如今你立志求道,不学则不能入道。若守学而不舍,岂有得道之理?所以知学之后,又须知止。何谓止?作而无作之谓。道理本是我心中现成的东西,岂烦做作?岂烦修造?但能无住于心,便是究竟。《易经》说:“人能遵循阴阳变化之理,称性起修,便是善。”善是我们自性中的理,至善乃是极则尽头之理。如人行路,若到极处,便无可挪移,无可趋向,自然要安止了。所以,安住之处非是至善,如何能安住?至善之处不能安住,怎么体证至善?
原文:
    此德明朗,犹如虚空。举心动念,即乖①本体。我亲万民,博济功德,本自具足,不假修添。遇缘即施,缘息即寂。若不决定信此是道,而欲起心作事,以求功用,皆是梦中妄为。明德、亲民、止至善,祇是一件事。当我明明德时,便不欲明明德于一身,而欲明明德于天下。盖古大圣大贤,皆因民物而起恻隐,因恻隐而证明德。故至诚尽性时,便合天地民物一齐都尽了。当明德亲民时,便不欲着相驰求,专欲求个无求无着。故先欲知止,先知此止,然后依止修行,依止而修,是即无修。修而依止,是以无修为修。无修为修,是全性起修;修即无修,是全修在性。大率圣门入道,只有性教二途。真心不昧,触处洞然。不思而得、不勉而中者,性也。先明乎善而后实造乎理者,教也。今人认工夫为有作,而欲千修万炼、勤苦求成者,此是执教。认本体为现成,而谓放任平怀为极则者,此是执性。二者皆非中道也②。须先识性体,然后依性起教,方纔不错。
注释:
①乖:背离。
②中道:指中庸之道,不偏叫中,不变叫庸。儒家以中庸之道为最高的道德标准。
译文:
    此性德明明朗朗,犹如虚空。只要举心动念,即背离本体。我亲和万民,博济功德,是本自具足,不假修添的。遇缘即行布施,缘息即放下,心中了无一事。你于此道若不生决定信心,而想起心作事,以求功夫德用,皆是梦中妄为。明德、亲民、止至善,只是同一件事。当我明明德时,便不欲明明德于一身,而欲明明德于天下。古时候的大圣大贤,皆是因于人民、万物而起恻隐之心,因恻隐之心而证明德。所以至诚尽性之时,便连同天地、民物之性一齐都尽了。当明德亲民时,便不欲着相驰求,专欲求个无求无着。所以先要知止(即明德),先知此止,然后依止(明德)修行, 依止而修, 是即无修。修而依止(放下),是以无修为修。无修为修,是全性起修;修即无修,是全修在性。大率圣门入道,只有性、教二途。良知之心不昧失,随有触缘,而洞然明白。不必思惟而自在安住,不需勉强而自然合于中道,此乃是性。先明晓于至善,而后实行达于实理,此乃是教。今人认工夫为有所造作,而想千修万炼、勤苦以求成德,此是执着于教。认本体为现成,而自谓放任性情为最高法则者,此是执着于性。二者都不是中庸之道。须先识性体,然后依性起教,方才不会走错路径。

 
本文编号:2009012216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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